煤化工废水来源简介
1.1 炼焦废水:煤制焦是指煤炭在隔绝空气1000℃条件下,经过系列物理化学变化后制成焦炭的过程,焦化得到的焦油包含苯、萘、蒽等几百种有机化工原料。炼焦废水来源包括煤气初冷、生产用水和蒸汽冷凝,煤干馏及煤气冷却产生的剩余氨水是焦化废水的主要来源,其水量占焦化废水总量的50%以上,且水质受原煤和炼焦工艺影响很大。2005年炼焦废水的CODcr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占全国排放量的2.5%和4.6%,外排石油类污染物占全国排放总量的8%以上,同时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中还含有大量的颗粒物、酚类、苯并芘、硫青化物、青化物等污染物。
1.2 煤气化废水:煤气化废水主要产生于煤气的洗涤、冷凝及分馏过程中,以煤气洗涤废水为主。煤气化废水含有氨氮、挥发酚、青化物、SS以及其他多种环状有机物,城镇黑臭水体处理技术,是典型的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
1.3 煤制油废水:煤制油工艺是以煤为原料加工生产汽柴油和航空煤油等油品的利用技术。煤制油废水具有色度大、乳化程度高、废水成分复杂、难以生物降解的特点。煤制油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氨氮、青化物等无机物,还有包括大量苯系物和含氮、硫的杂环类有毒有机化合物。
水性漆废水处理污泥是危废?水性漆是危废?
环保网友: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关于废物定义和处理的问题。根据2016版《危险废物名录》中HW12“染料、涂料废物”中264-012-12“其他油墨、染料、颜料、油漆(不包括水性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吸附剂”,水性漆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处理污泥,应不属于危险废物。
因此想要咨询一下,水性漆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处理干化污泥(固体)应如何处置?
恳请回复为盼!
滋源发言人:您好!《名录》中关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根据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将此类废物明确不包括在《名录》里。但是《固体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因此,此类废物虽未列入《名录》,但仍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水性漆污泥仍需要鉴别后才能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若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再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滋源环保废水处理技术问答
问:能否告知三沟式氧化沟运行管理中的注意事项以及他的局限性。
答:需注意的事项很多,首先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好运行周期的时间,然后确定周期内各运行阶段的时间。运行阶段应先确定C阶段段时间,因为C阶段是泥水分离时间。还要调整好转刷的浸没深度,使其具有很好的充氧能力和混合推动力,池内的所有转刷的浸没深度要一致。转刷的浸没深度应在静止状态下通过出水堰门来调节,即在氧化沟进水而不曝气的状态下用出水堰门的升降来调节,当转刷处于合适的浸没深度时,出水堰门的开度即为转刷运行时的开启限位。二条侧沟的所有出水堰门开启状态下的限位应该基本相同。应该根据废水的特性和本装置的实际情况,通过试运行来确定日常运行的适模式并输入可控编程器,进行运行控制。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该及时调整运行模式,如:因污泥沉降性能差而造成沉淀沟泥水分离困难使出水带泥时,应该增加C阶段的时间,相应减少其它阶段的时间。二条侧沟出水堰的开闭状态是根据设定的工艺要求自控的,半个周期二条侧沟的切换中,在预设定时,原出水沟的堰门应在另一预沉沟的出水堰门全部都开启后再关闭,以防原预沉沟在出水的初始时间漂泥。自控系统出现问题时,可通过手动控制来运行。手动控制时,各设备的开闭时间和顺序应该严格按运行模式进行,并与自动控制程序相同。污泥负荷和泥龄的计算中的生化部分容积可将氧化沟总容积*总生化时间与总水力停留时间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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